怪事年年有,番薯国特别多。巫统的主席说要以合法,符合道德,以及政治原則的方式治理黨務;我还没回过神来,就接到大姐的电话:“她住了32年的土地被别人申请了!”
鱼米的姐夫;从小就住在那间小屋至今已有56年;前个星期收到信,民联政府要发放地契给人民,但他那间小屋的土地拥有权却不是他,而被另一位妇女申请去了。偏偏无人认识此位妇女 Leong Fan Fong I/C:610208-10-5708,神奇案件又一宗,Malaysia Boleh!
当初他父亲买下那片土地,没有转换拥有权,他无法跟进,只好年年还地税与门牌税至2001年,因地契届满,他无法再还地税,只好赶紧向土地局申请土地拥有权。等了7年,地契到头来却让别人拥有了,这是什么样的世界?什么样的政府?谁该为这事件负责?
此位妇女何时提出申请?
她以什么理由申请?
是谁批准给这位妇女的?
几时批准的?
民联政府,看你如何处理了!
SGX Portfolio Updates Mar-2024
2 weeks ago
国民登记局查无此人;Leong Fan Fong I/C:610208-10-5708,神奇案件又一宗,雪州土地局万岁!Malaysia Boleh!
ReplyDelete这种未开发国家的事情就一直在这儿发生。
ReplyDelete可以给我你的email 吗?如果有回去大马我找你。
奇怪,回你的电邮竟然出现 delivery failure 的讯息。
ReplyDelete或者试试这个:teklemlow@yahoo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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